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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上市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添加时间:2022年7月7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容韵雅,深圳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生活中关于合同定金的纠纷并不少见,通常发生在买车、买房合同中,定金有什么法律性质那么订金呢定金和订金一样吗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而定金在法律中依据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譬如违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等,下面由在本文为您介绍。




  订约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解约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根据《担保法》第89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1、订金的行为性质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上对于订金并无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订金只是作为一种预付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抵付一定的款项,且订金只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并无担保作用,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仔细观察好是定金还是订金。 







上市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公司有很多,有公司成立,就有公司破产消亡,市场上的公司就是市场的主体,要是市场上没有一家公司是合法的,都是无效的话,我想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可怕的。但是当然存在无效的情况。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市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二、预防担保合同的诈骗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主体违法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

  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上市公司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相关内容。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的成功和有效是需要很多的因素才能完成的,有些没有达到相关的规定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如果是无效的话就意味着没有法律效力,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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