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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2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容韵雅,深圳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买房子的事情算的上是属于大事件,贷款的方法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种。关于贷款保证金能退吗,接下来由的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房屋贷款处理时的流程是什么

  1、选择契合自己预期的房源,断定购买意向。看的数量最好是可以到达50套以上,自然就能提升你的选房才能了,具备了这个才能之后选择的房子就是你真实想要的。依据本地区的楼市政策计算首付资金金额,并进行首付资金的筹集和付出,而尾款则通过贷款完结付出。

  2、贷款的方法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种,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只需贷款和契合贷款条件,且手续齐全,则放款速度较快,可是相对公积金贷款而言其利率较高;商业公积金贷款周期较长,放款速度慢,贷款额度依据个人公积金多少进行计算,可是利率相对较低。

  3、在提交贷款请求时购房者需求一起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这些是银行对贷款供给材料的基本要求,不同的银行在要求上存在必定的差异性,购买者依据他们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即可。材料提交之后银行就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主要是对购房者的基本信息、信誉、还款才能进行检查。

  4、一起还会请专业的评价公司对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价。待审阅通过后,银行则会告诉你签定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完结贷款。待贷款合同签定后,银行则会在短期内完结放款,并会将房产证的复印件给你。

  二、买房子贷款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1、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一般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好,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宅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必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供给担保。

  2、当购房贷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好如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三、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借款人房贷还清的情况下,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房屋贷款保证金,是指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按揭贷款保证金一定要交吗是的。具体原因如下

  1、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按揭贷款保证金是必须交的。

  2、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3、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了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的为您整理的有关贷款保证金能退吗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的贷款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在担保中只需要将贷款的钱财退还即可。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

我们知道,担保合同需要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成立就是生效的,满足撤销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那么,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呢

  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

  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可撤销的担保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担保合同,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担保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而在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撤销该合同后,该合同无效,且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可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

  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

  存在重大误解;

  订立合同显失公平。

  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放弃到期债权。

  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物的担保人放弃对第三人享有的金钱债权,一般不可撤销,因为当事人采取抵押、质押、留质等方式提供担保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担保人只以特定的担保物对担保权人承担,所以,担保人放弃其金钱债权,既不影响担保债权,又与担保债权无关。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则属可撤销范围。

  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但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一是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没有其他财产履行担保债务,而担保人将该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二是在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无偿转让担保物。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撤销这种行为有两个条件限制:一是财产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稍高或者稍低是正常现象,因而不得随意撤销,只有达到明显不合理的程度才有可能被撤销;二是买受人具有恶意,即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是为了逃避担保债务低价出卖而买受。低价买受是人们的正常心理活动,只要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担保人低价转让是为了逃避担保,即为善意买受。为了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善意买受人的利益,这种买卖行为是不可以撤销的。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严格地讲所撤销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而不适用第74条的规定。

  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处理抵押物,将抵押物归担保权人所有,然后抵消相关的债权债务。但是,在同一财产上设有两个或者以上合法抵押权时,前面的担保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由担保权人取得抵押物,而损害后面担保权人利益的,后面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担保法问题解释》第69条规定的抵押行为。

  根据这条规定精神,连带保证人和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人有多个普遍债权人,在承担连带保证时,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其他担保权人合法利益的,受损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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