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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程序及合同解除法律后果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3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合同该如何接触?须有意思表示。解除权的行使,应向当事人为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须以通知方式为之。相对人对解除权有异议的,解除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有哪些?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当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只有当事人为解除合同行为,合同才因解除而消灭。

  1、主体与客体。

  行使解除权的主体包括解除权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继承人或合同地位受让人。

  2、解除权的行使方法。

  (一)须有意思表示。解除权的行使,应向当事人为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须以通知方式为之,法律另有规定的,遵行其规定。例如某些法规规定解除特定合同须以书面方式。

  (二)相对人对解除权有异议的,解除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

  (三)解除权行使不可分原则。在解除权人或相对人为多数人时,解除的意思表示应由全体或向全体为之。

  (四)解除权消灭不可分原则。在多数人之债,解除权人中有一人丧失解除权的,解除权对其他人也消灭。

  (五)法律对解除合同有特殊规定的,如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则按特别规定履行手续。

  五、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经解除,其效力消灭。但合同是溯及消灭还是向将来消灭,应视合同类型而定。通常持续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只向将来发生,已履行的义务继续有效,如供电合同等;一次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溯及既往,合同视为自始不成立,当事人已履行或因不履行而受损害的,则发生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效力,换言之,解除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权益违反等价有偿原则,要平复这种权利义务的失衡,得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之。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添足:对于因为解除合同所发生的债务人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债务,该债务人之保证人应负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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