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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成立地的规定?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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