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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年9月12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单务合同是指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那么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

  2.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已为学理通说.

  如果按照互负义务说、权利义务关联说、对待给付关系说之观点,赠与合同、借贷合同均为一方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但是赠与合同虽为无偿合同、单务合同,但它决非仅仅表现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交付赠与物;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既然这样,那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的理由为:第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不问双方的给付是否等价。然而,附义务的赠与只在赠与的范围内承担义务。第二,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而附条件合同的权利人是他人。

  3.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

  4.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比如:自然人之间的有偿借款合同。

  5.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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