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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合同都生效吗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4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买房产的时候有可能会遭遇到卖家一房多卖的行为,这时候会有两个以上的买家,他们都出了足够的买房费用,却需要跟其他人去争夺这套房产,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那么,一房多卖合同都生效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大律师网内容。

一房多卖合同是否都生效

处理合同纠纷案件,先要确定的是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即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因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在根据法律对其处理时所表现出的实际的后果是不一样的。但在确定合同效力的时候,我们常发现有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混淆情况,以为合同成立即当然有效。理论界和实务界认为:关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即法律效力,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目标的实现获得了国家法律的保护。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在XX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还规定,合同成立后还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在此情况下,虽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但如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义务,则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也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如现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按照其规定”。为准确理解适用该条款,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下发的关系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第九条对第四十四条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一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标的物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一房多卖合同如何认定

受我国国情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存在着不同种类的房屋,有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等。私有房屋一房多卖引起的纠纷,仅指出卖人主体为自然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先后出卖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受人。

多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在买卖合同领域,其实质是因房屋买卖而发生的合同纠纷。

多重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表现为一房多卖,出卖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卖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受人,这样就在同一房屋之上存在两个以上的买受人,且就此同一房屋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关系,买卖关系相互重合。

多重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为一人履行义务后,必有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无法实现,且无法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得到补偿。诉至法院后,利益受损一方的当事人往往只能得到法律上的平衡。

一房多卖合同是否都生效自从网签模式应用在买卖房产上后,一房多卖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了,如果遇到了必须要及时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一房多卖合同生效性或是解决方法,欢迎大律师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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