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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主合同解除 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

添加时间:2020年7月26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容韵雅,深圳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

1、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支付工程款的担保。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拉动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建筑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也导致建筑市场出现一些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拖欠工程款。为解决这一建筑市场“顽症”,有必要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根据“规定”,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上述两种担保方式均属保证方式。按惯例,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均会向担保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即提供连带保证。当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担保人将无条件地履行付款义务。

由于工程建设合同的价款一般来说都是巨大的,如果按合同价款数额提供相应担保,不但不便操作,且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因此“规定”规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金额超过一亿元的工程,可实行滚动担保。即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将施工合同根据工程进度划分为若干阶段,每一阶段的担保金额为该阶段工程合同额的10-15%,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并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

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或定金的保证方式。投标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如果中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有权对该投标人所交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由保证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履行保证:代承包商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金额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最高保证金额;招标人依法选择次低标价中标,保证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与次低标价之间的差额,支付金额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最高保证金额;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保证人向招标人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支付金额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最高保证金额。

3、承包商履约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由于规定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了体现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规定”规定了承包商履约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格的15%。对于非招标工程,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总价款,参照“规定”约定担保金额。

在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非业主的原因而不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履行保证:向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另觅经业主同意的有资质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业主仍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出原合同部分的,由保证人在保证额度内代为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向业主支付赔偿金。

业主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之前,应当书面通知承包商,说明其违约情况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单位对承包商违约的书面确认书。如果业主索赔的理由是因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业主还需同时提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由于在同一工程建设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具有利益的冲突性,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规定”规定,同一银行分支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建设合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4、承包商付款担保

承包商付款担保,是指担保人为承包商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支付各项费用和价款,以及工资等款项的担保。承包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工人工资等各项费用和价款的,由担保人按照保函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

拖欠工程款,有一大部分是由于层层分包,逐级拖欠形成的,因此“规定”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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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解除 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解除了,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呢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不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仍应承担担保。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

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申报的债权范围很可能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不一致,因为保证人是不得代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该按照约定或法定应承担的保证范围申报债权。保证合同对保证范围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约定担保债权数额申报债权,保证范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定保证范围看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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