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6672862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动产质权有何法律特征 交了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0年7月28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容韵雅,深圳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动产质权有何法律特征

  核心内容:动产质权有何法律特征动产质权,是担保物权,在别人财产设立的担保物权,当债权人占有质物,质权才生效。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动产质权的法律特征


  1、动产质权是担保物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质物交由债权人占有,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质权人占有质物实际上是取得了质物上的交换价值,在一般情况下,其只能占有质物,而不能使用、收益,因此,质权人的标的不是物的使用价值,而是物的交换价值,是为了保证特定债权的实现而设定,质权附随于债权而存在。


  2、动产质权是在他人的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动产质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因此属于他物权。质权的标的可以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债权人没有必要在自己所有的财产上为担保自己的债权设定质权。


  3、动产质权是由债权人占有质物为生效条件。质权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条件的,质权人只有占有质物才享有质权,移转质物的占有是质权与抵押权的根本区别。因此,出质人须将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质权人才能取得质权。


  4、动产质权是就质物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动产质权的设定是以担保特定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因此,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出现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出现时,质权人有权就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质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交了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要缴纳一定的定金,如果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我们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但是有些不法商家可能会吞并我们的定金,不愿意退换,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交了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二、交了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与出卖人协商解决。


  2. 找村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


  3. 拨打12315举报。


  4. 向法院起诉。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交了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我们应该冷静下找出卖人协商解决,其次找到有关部门出面调解或者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最后的手段就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阅读。





全国服务热线

1857667286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