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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标的物的检验

添加时间:2021年1月7日 来源: 深圳合同律师   http://www.yjfchtlaw.com/

  容韵雅,深圳见证商事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国家开放计划生育的二胎政策,夫妻允许多生一个孩子,那么怎么办理二胎准生证呢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呢二胎准生证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关于这些疑问,将在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的手续的相关内容。

  怎么办理二胎准生证呢请看下文。

  一、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的手续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二、二胎准生证的领取条件

  1、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只生育1个子女的;

  2、生了一个孩子,但是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6、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7、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8、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只生育1个女孩的;

  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基本内容。首先申请人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标的物的检验

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约定检验期的,应在检验期内检验。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依法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

  2.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可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的除外。

  检验出瑕疵时的处理

  1.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在检验期内履行瑕疵通知义务,主张物的瑕疵担保;怠于通知的,视为无瑕疵。

  2.未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无瑕疵;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合理期间;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2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出卖人依约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的检验

  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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